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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农业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731FJSZ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农业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22】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其中:企业自筹44.44%、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5.56%,招标人为舒兰经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吉林舒兰经济开发区农业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舒兰经济开发区内,规划总用地面积52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357平方米。主要建设13栋建筑物,包括:员工宿舍、食堂1栋,综合楼1栋,孵化车间5栋,成品库房、冷库1栋,门卫房3栋、锅炉房1栋及消防泵房、配电间1栋。同时配套园区道路硬化、绿化及亮化等辅助基础设施。购置设备56台套。
2.2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工程概算。
2.3 建设地点:舒兰经济开发区。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6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50000.00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7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8月3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2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